国内邮件资费
(2004年1月1日起执行)
单位:元
编号 业务种类 计费单位 资费标准
本埠(县)资费 外埠资费
1 信函 首重100克内,每重20克
(不足20克按20克计算) 0.60 0.80
续重101-2000克每重100克
(不足100克按100克计算) 1.20 2.00
2 明信片 每件 0.60
3 印刷品 首重100克
(不足100克按100克计算) 0.40 0.70
续重101-5000克每重100克
(不足100克按100克计算) 0.20 0.40
5001克至28000克 以每5000克为一计费单位实行累加计费
4 邮简 每件 0.60 0.80
5 回音卡 每件 0.60
6 挂号费 每件 3.00
7 回执 每件 3.00
8 盲人读物 按水陆路平常邮件寄递 免费
9 包裹 每500克为一个计费单位 按照寄递里程分区核订,具体标准详见现行《国内包裹资例表》
每件挂号费 3.00
10 保价费 每保一元
(不足一元按一元计算) 0.01
每件最低保价费 1.00
11 存局候领手续费 每件 函件1.00 包裹3.00
12 撤回邮件或更改收件人名址手续费 每件 2.00
14 机要邮件 文件类 首重 100 克内,每重 20 克(不足 20 克按 20 克计算) 0.60 0.80
续重 101 克- 2000 克,每重 100 克(不足 100 克按 100 克计算) 1.20 2.00
刊物类 首重 100 克(不足 100 克按 100 克计算) 0.40
0.70
续重 101 克-限重,每重 100 克(不足 100 克按 100 克计算) 0.20 0.40
挂号费 每件 3.00
机要保密费 每件 3.00
说明:
1.本埠以市属区(不含市辖县和飞地)为范围,本县以县境为范围。
2.国内信函、印刷品邮件计费方式由原递重等额累进计费改为分首、续重分别计费。
3.取消邮政附加费。
shenzhenpost/yzzf/yzhzf/gnyjf.asp
A.信函资费
信函资费,平信分本埠和外埠,按首重和续重计收资费,首重100克以内,每重20克(不足20克按20克计算)本埠0.60元,外埠0.80元。续重101~2000克,每重100克(不足100克按100克计算)本埠1.20元,外埠2.00元。若寄挂号信函,在以上平信资费的基础上,每件另加收挂号费2.00元。
B.包裹资费
包裹资费标准由国家邮政局按寄递里程分区核定,以500克为计费单位,重量或重量尾数不满500克的,应进整按500克计算资费,计算方法如下:每件包裹资费=包裹每公斤资费×包裹重量+挂号费2.00元+保价费(按保价金额1%计收,最低保价费1.00元,保价自愿。)
C.印刷品资费
印刷品资费按首重和续重分本埠和外埠按重量计收资费。首重100克(不足100克按100克计算)本埠0.30元,外埠0.60元,续重101~5000克每重100克本埠0.15元,外埠0.30元。若寄挂号印刷品,在以上平常印刷品的基础上,每件另加收挂号费2.00元,如需保价请按包裹或信函交寄。
D.邮政汇款资费
邮政汇款分普通汇款和电报汇款两种。普通汇款每汇1元(不足1元按1元计算)收取汇费0.01元,但每笔汇款最低汇费2.00元,最高汇费50.00元。即汇不足200元的汇款每笔也收汇费2.00元,汇5000~10000元的汇款,每笔也只收汇费50元。电报汇款,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每件加收2.00元的电报费,汇款人简短附言,每字收0.13元的附言电报费。电子汇款的收费标准与普通汇款相同。
E.特快专递信函、包裹资费
特快专递邮件起重200克( 不足200克按200克计算)收费20.00元,200克以上每续重200克收费6.00元或4.00元,详见国内邮件资费表。保价费按邮件保价金额的1%收取(最低保价费1.00元,保价自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