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书是由乙方(施工方、供货方、提供服务的一方)提供出具的相关资料。
工程竣工后,采用按预算结算时,施工企业要根据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变动情况,按规定调整施工预算,编制竣工工程结算书,据以向发包单位办理竣工工程的价款结算。
跨年度工程,在一个工程年度结束时,要对本年度内已完工程(已完施工)进行工程量盘点,编制年度已完工程的结算书,找建设单位进行核算。
扩展资料:
建筑安装工程结算书的内容一般包括三部分。
(以土建工程为例)
1、结算书的封面页,记明发包单位名称、工程项目、建筑面积、结算造价、编制单位等。
2、建筑安装工程结算表,包括单位工程项目、建筑面积、预算直接费、本年工程结算造价、上年工程结算造价、总造价等。
3、按各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的结算书。
竣工结算的法律规定: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完成后,承包人应立即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签署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承发包双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工程价款的最终结算。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对竣工结算做了详细规定: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的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
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在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的实际工作中,当年开工,当年竣工的项目,一般实行全部工程竣工后一次结算。跨年施工项目,应按合同约定,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实行分段结算。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包人将工程部分或专业分包给其他分包人,其工程价款的结算由总包人统一向发包按规定办理。
——工程结算书
中国邮政国内包裹资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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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业务种类 计费单位 资费标准
本埠(县)资费 外埠资费
1 信函 首重100克内,每重20克
(不足20克按20克计算) 0.80 1.20
续重101-2000克每重100克
(不足100克按100克计算) 1.20 2.00
2 明信片 每件 0.80
3 印刷品 首重100克
(不足100克按100克计算) 0.40 0.70
续重101-5000克每重100克
(不足100克按100克计算) 0.20 0.40
4 邮简 每件 0.80 1.20
5 回音卡 每件 0.80
6 挂号费 每件 3.00
7 回执 每件 3.00
8 盲人读物 按水陆路平常邮件寄递 免费
9 普通包裹 每500克为一个计费单位 按照寄递里程分区核订,具体标准详见现行《国内包裹资费表》
每件挂号费 3.00
10 快递包裹(仅供参考。具体标准参见《国内快递包裹资例表》) 运距 首重1000克 5000克以内续重每500克 5001克以上续重500克
500公里及500公里以内 5.00 2.00 1.00
500公里以上至1000公里 6.00 2.50 1.30
1000公里以上至1500公里 7.00 3.00 1.60
1500公里以上至2000公里 8.00 3.50 1.90
2000公里以上至2500公里 9.00 4.00 2.20
2500公里以上至3000公里 10.00 4.50 2.50
3000公里以上至4000公里 12.00 5.50 3.10
4000公里以上至5000公里 14.00 6.50 3.70
5000公里以上至6000公里 16.00 7.50 4.30
6000公里以上 20.00 9.00 6.00
每件挂号费 3.00
11 保价费 每保一元
(不足一元按一元计算) 0.01
每件最低保价费 1.00
12 存局候领手续费 函件每件 1.00
包裹每件 3.00
13 撤回邮件或更改收件人名址手续费 每件 3.00
14 使用电报(传真)办理查询、撤回、更改收件人名址电报费 每件加收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