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网购无理由退货的运费一般由消费者承担,不过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无理由退货,指的是消费者利用被赋予的“后悔权”,对自己购买的商品不喜欢了,在7天的冷静期进行退货,由于这不是商品质量出现问题,退货原因不在商家,因此退货运费由消费者来承担。
法律客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 解除合同 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首先需要得到卖家的准许退货,卖家同意退货,就可以发快递回去并且运费自理。
国家工商总局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表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广播电视购物平台经营者、商品经营柜台出租者、商品展销会举办者应当对申请进入其经营场所或者平台销售商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履行审查登记义务。
《办法》还提出,线下商品有质量问题7天之内可以退换。销售者通过实体店、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直销等方式提供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履行退货、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7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