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嵩县陆浑镇下辖村委会包括翠屏社区居民委员会、桥北村村民委员会、席岭村村民委员会、翟岭村村民委员会、龙驹村村民委员会、张_村民委员会、常店村村民委员会、西地村村民委员会、古路壕村民委员会、翟河村村民委员会、望城岗村民委员会、梁园村民委员会、吴村村民委员会、板闸店村村民委员会、安岭村村民委员会、南屯村村民委员会、万安村村民委员会、柏坡村村民委员会、老樊店村村民委员会、和店村村民委员会、岗上村村民委员会、寺庄村村民委员会、草寺沟村民委员会、牛寨村村民委员会、上坡村村民委员会、楼上村村民委员会、汪庄村村民委员会、陆浑村村民委员会。
2000年,因土地问题把村长告到区法院,法院最后判定李建明毁坏耕地150余亩,被取保候审,李建明在毁坏土地过程中,由国土报、太原电视报,太原晚报、青年报、黄河台、太原电视二台等媒体多次报道,由各报刊复印件和光盘为证,还有上访回执。
08年3月以来,南屯村长李建明等同伙,在澳门豪赌,输掉村公款近7000万元(历年都赌,08年输的最多),其中2700万元是以村委会名誉向某银行贷的款,和他们一同去的还有后北屯村曹志刚,他输掉近9000万元,当年在太原市的三座加油站被澳门人变卖。
2002年李建明伙同省委某领导,以导弹部队名誉向中央国土部批回来征购南屯土地30亩的批文,实际征购60亩,并且卖给另一开发商,公开倒卖国家批文,从中谋利。
2000年村长李建明与太原市某领导及北郊开发公司,互相勾结,倒卖南屯土地150亩,开发公司以16.5万元买进,再以每亩19.5万元卖给开发商张银霞,从中余利450万元,开发公司分得175万元。出于个人目的,李建明从未召开过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是极端的以权谋私行为。
2004年,万柏林区党委书记赵彩英与南屯村长李建明合谋,利用太原市菜篮子工程,占用南屯村土地343亩建菜市场,以每亩18万元折价,分期付款,24年还完的形式,以损害村民利益为代价,私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实质内容,菜场共分18股,年创利2亿,李建明自任法人,占1/18私股,年个人分得1800万元。引进菜市场本来是件好事,关系到时每个村民家庭增加很大一笔收入的大事,但实际情况是村民连进菜场打工的权利也没有,置民生、民权于何处?出于个人目的,从未召开过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过此事,是一起严重的、典型的以损害村民利益为代价的以权谋私的罪恶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