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中了农村的好环境,想在这里创业。怎样才能租到合适的空间?如何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发展医疗卫生或旅游产业?7月2日,首批“共享乡村”在西高陵区上线,让拥有田园梦想的人们通过租赁的方式实现梦想。
“共有村”是指村集体或农民委托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上流转交易的闲置宅基地和房屋。此次公布的“共享村”50套房屋位于渭河北岸,分布在高陵区张步街道张家村和南国村。张家村书记程军、南郭村书记杨黎明告诉记者,按照区里的安排,他们组织人力在半个月内清查出大量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农民愿意出租。
高陵分公司总工程师高利民说,“共享村的实施是以农村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为基础的,农民在宅基地上的资格权利不成为前提,不影响农民的正常生活。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个体农户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已与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签订委托书。经区农管委备案后,由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发布信息,组织交易。交易完成后,租赁费用的90%分配给个人,10%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主要用于村内基础设施维护和公共服务建设。
对于拥有集体产权的宅基地和农房,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决议公开后,将这些集体资产折股量化给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成员作为“集体经营性资产”,最后由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发布信息,组织交易。“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不是买卖宅基地,而是在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资格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基础上,适度放开宅基地使用权,通过多种方式更好地利用宅基地,充分发挥其财产价值,增加农民收入,壮大村集体经济。"高陵分局局长高伟说。
“共享村”也保证给共享的人。根据高陵区出台的相关办法,达成合作交易的,可以不动产权证书元,共有人享有新建房屋权、改建权、转让权、自主经营权、经营收益权、融资抵押担保权等权益。符合创新创业条件的,还可享受高陵区创新创业等扶持政策。如利用闲置宅基地或农房成功创业,并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的,高陵区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资助。
高陵区副区长李斌告诉记者:“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的要求,高陵区承担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任务。‘共享村’住房的放开,是我们对闲置农村宅基地和闲置农房‘三权分置’的实践和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