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出生于湖南长沙。
1954年加入中国少年先锋队,1960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同年11月加入中国***。1961年5月,雷锋作为所在部队候选人,被选为辽宁省抚顺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62年2月19日,雷锋以特邀代表身份,出席沈阳军区首届共产主义青年团代表会议,并被选为主席团成员在大会上发言。1962年8月15日,雷锋因公殉职,年仅22岁。
雷锋的生平:
1940年(民国二十九年)12月18日,雷锋在湖南长沙雷锋镇简家塘一户贫苦农民家里出生,这一年是农历庚辰年,父母给他取乳名叫“庚伢子”。
1943年-1947年(民国三十二年至民国三十六年),祖父雷新庭,父亲雷明亮, 母亲张元满, 哥哥雷正德相继悲惨死去,弟弟饿死在家中,年仅7岁的雷锋从此沦为孤儿,在六叔公和六叔奶奶的拉扯下,艰难地活下来。
1958年春,雷锋到团山湖农场就职。响应望城县团委提出的捐献一台拖拉机的号召,雷锋捐款20元,成为全县青少年中捐款最多的一个,县委决定派雷锋学开拖拉机。3月16日,在《望城报》发表第一篇文章《我学会开拖拉机了》。
以上内容参考:—雷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