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7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415.35万人。
扩展资料:
吉林市是中国唯一省市同名的城市。东北地区和吉林省重要的交通枢纽中心城市和新型工业基地。吉林省第二大城市。吉林省原省会及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较大的市,具有雾凇之都、中国北方特色的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书法城等名誉。荣登福布斯中国大陆最佳商业城市排行榜。首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
人口民族
2016年末,吉林市户籍总人口422.46万人,其中,男性人口212.54万人,女性人口209.91万人。城镇人口223.06万人,乡村人口199.39万人。2016年,出生人口2.97万人,死亡人口3.27万人,人口出生率7.01‰,死亡率7.72‰,人口自然增长率-0.71‰。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9.16%,增长4.33个百分点;一胎率达69.21%,下降2.4个百分点。
2017年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415.35万人,其中,男性人口208.27万人,女性人口207.08万人。城镇人口219.29万人,乡村人口196.06万人。2017年,出生人口2.93万人,死亡人口8.10万人,人口出生率6.99‰,死亡率19.33‰,人口自然增长率-12.34‰。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9.03%,下降0.13个百分点;一胎率达63.18%,下降6.03个百分点。
吉林市是满族的发祥地之一,满族人口约23万,居全市少数民族之首。明代女真扈伦四部包括叶赫、哈达、辉发、乌拉,吉林市龙潭区乌拉街满族镇为明代女真扈伦部的“乌拉国”所在地,被誉为“中国满族第一镇”;2008年,该镇以绝对的优势荣获了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授予的“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桂冠。
参考资料:
--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