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代码变更后,新旧代码有3个月的并存期,即3个月内采用原海关代码出口的货物会关联到新的海关代码上,出口企业需要用新代码申报退税。
首先海关新旧代码做并存备案申请,以法人卡登陆“中国电子口岸身份认证系统”,进“海关备案”-“企业海关备案授权中心”,在海关注册编号中添加新旧海关代码,填写格式为:新海关代码&旧海关代码,申报成功后去主管海关审批即可,并存有效期为3个月,新旧代码并存后,老代码下所出口的货物报关单就会关联到新代码中。若3个月后仍需要并存的,需向海关申请延期,到期后需要修改为新海关代码号。海关做完并存后,需要做退税备案变更,变更完毕,退税系统按新海关代码号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