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属“群舒之国”。
春秋战国属舒国。
秦属九江郡。
西汉初,先后属淮南国、庐江国、庐江郡,景帝四年(公元前153年)属舒县(今庐江县)。
东汉初,属合肥侯国。
三国时,属吴魏拉锯地带。
西晋时,分属淮南郡合肥县和庐江郡舒县。
南北朝时,先后为南朝宋、齐、梁、陈属地,属庐江郡。
隋朝属庐江郡合肥、庐江共有。
唐朝、五代属庐州合肥、庐江县。
宋初,属庐州的合肥县和无为军的庐江县。
元初至元十四年(1277),属准西道庐州路。至元二十八年,属河南江北行省。
明初属直隶中书省。永乐十八年(1420),属直隶庐州府辖的合肥、庐江。
清顺治二年(1645)属江南布政使司庐州府的合肥、庐江县,顺治十八年(1661)属江南左布政司庐州府的合肥、庐江县,康熙六年(1667)属安徽布政使司安庐滁和道庐州府合肥、庐江县。
民国初直隶安徽省合肥县、庐江县,1914—1928年,属安庆道合肥、庐江县。1928年废道仍直属安徽省的合肥、庐江县。1932年10月,属安徽省第二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的庐江县和第三行政督察区的合肥县。1938年,属皖北行署第三专区的合肥县和五区、三区的庐江县。1940年,属一区的庐江县和三区的合肥县。1949年4月,属皖北行署区。1949年7月,属庐江县白山区。
1952年分别属石头区、同大区。
1955年十二月,属白山区。
1958年十一月至1960年四月,属同大人民公社和新渡人民公社。
1960年5月至1961年4月,属同大人民公社。
1962年,属白山区。
1984年,辖新河乡、黄道乡、南闸乡、北闸乡、古圩乡、新渡乡、常丰乡。
1992年初撤区并乡,新河、黄道、南闸、北闸四乡合并成同大乡。
2002年8月,撤销同大乡,建立同大镇。常丰、古圩、新渡三乡合并成新渡乡。
2005年7月,同大镇和新渡乡合并成同大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