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品牌的车的耗油量是不同的,有的耗油,有的省油,这个得看你自己的车油耗是多少,然后计算每公里油费。
比如某车,百公里油耗8.8,假设汽油价格是每升7.5元,那么这辆车一百公里就要消耗66元的汽油,每公里就是六毛六分。
一、公司自有车辆
1、2013年8月1日以后,一般纳税人购入自用车辆,除专门用于不得抵扣范围的(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均可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2、购入车辆应按固定资产管理,计提折旧,折旧费在会计账务中计入相关成本与费用。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折旧额可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3、企业真实发生的与取得收入相关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符合规定的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4、企业发生的费用支出必须同时满足真实性、相关性及合理性方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二、租赁的车辆
企业从租赁公司或其他单位和个人处租入汽车,之间签订租赁合同或协议的,可以在承租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相关费用。
可以扣除的费用包括:
1、企业按租赁合同或协议支付的租赁费。
2、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由承租方企业负担的修理费。
3、租赁车辆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费等相关费用。
租入车辆不得扣除的费用包括:
应由车主承担的与车辆相关的支出如:车辆保险费、车辆购置税、折旧费等。
三、私车公用油费报销制度如下: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45号)规定,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如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具体业务问题的通知》(苏国税发[2004]097号)规定,私车公用发生的费用应凭真实、合理、合法凭据,准予税前扣除,对应由个人承担的车辆购置税、折旧费以及保险费等不得税前扣除。
3、《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